我是极爱读《聊斋志异》的。每天睡前都要读几篇,反之复之,已是数遍了,从来不觉得厌倦。这种嗜好大抵与孩童时代的经历和情绪有关吧。乃至今日,在灯红酒绿的沪上,特地辟出一个神秘寂空的世界来,在清风明月和怪力乱神中聊以托藉,庶几近乎佛道的境遇了。蒂利希曾经说,神秘可以征服对于命运和死亡的焦虑,并使人沉静下来。这话说得多好。
当然,聊斋所昭示的,仅仅是一种气氛的神秘。故事发生的场所,也是些空幽玄远的深山古刹,仿佛弗洛伊德笔下的潜意识之地。人物自然都是些小人物,大抵是些怀才不遇穷困潦倒的小文人,忽忽悠悠,土木形骸,绝没有教授博导之类矫饰的牌头。他们的爱情遭遇,自然也是俗人之间的幸福,痴痴暧暧,失魂落魄,纯粹得让人发心绞痛。女主人公则大多识文断字清丽绝俗,琴棋书画,无不精通。一段段人鬼之恋,虽丧于心而病于狂,凄美之至。但说到底,都是力比多惹的祸。培根曾经说,一切真正伟大的人物,没一个因爱情而发狂的。可见这些书生的落榜与落魄,实在是情理之中的。记得在《大话西游》里,儿女情长的罹运,居然连金刚不坏的孙大圣也难以挣脱,但幸好有紧箍的绞紧,终于痛苦地松开了手,力比多自此得以升华,最后修得正果,做了斗战胜佛,大略也算是个伟人了吧。可见伟大之不易。
总体言之,聊斋里的爱情,凄美归凄美。但除几个例外的以外,大多是没什么好的结局,这大约也算玩“物”丧志之一种吧。每段故事里的男女,都仿佛飞蛾扑向了火,轰轰烈烈地爱了一回,最后落了个寂空,形销骨立,减肥成功。仿佛是“本我”的崩溃,最后以发疯抓狂了事。记得也有几个男士,按照红楼的结局,披着斗篷黯然地出家了。这大约是聊斋里最让人伤神的事了。但我想,世界上的一些事情,虽未必都有好的结果,但我们还是要硬着头皮去做的。譬如人活于世,注定要死的。但我们还在热烈地在规划着,表明尚有理性与勇气,大约也有重在过程的意思在里面。总之,看透了,如何继续沉静地过活,这是个问题。而经常看看聊斋,日子在玄虚变幻间便渐渐变得朦胧起来,表明有些事情尚未被彻底看透,以致有一种朦胧的美感,让我们还能挣扎着活下去。 这大约是读聊斋之类最大的益处吧。
张海斌
2010年6月25日随想
